一、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保持穩定增長
2012年1-11月,我國機電產品進出口達1.77萬億美元,同比(下同)增長6.2%,高于全國外貿增速0.4個百分點。其中,出口增長8.2%,高于外貿出口0.9個百分點;進口增長3.4%,低于外貿進口0.8個百分點。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達到9962億美元,增長8.3%,高于全國外貿增速2.5個百分點。
(一)進出口平穩增長,但增速回落。受主要市場經濟體增長乏力、國內外需求萎縮影響,1-11月機電產品進出口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9.9個百分點,其中出口、進口增速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8.6和11.6個百分點。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增速也比去年同期下降1.5個百分點。
(二)對新興市場出口高速增長,對歐出口出現負增長。1-10月,我對俄羅斯、東盟等新興市場機電產品出口保持20%左右的高速增長。對歐盟機電產品出口下降5.6%,在出口前10大市場中降幅最大,占比由2011年的19.5%降至2012年10月的17.1%。對歐盟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下降10%。
(三)民營企業進出口保持較快增長,外資、國有企業占比下降。1-10月民營企業機電產品出口增長26.1%,進口增長19.8%,分別高于同期機電產品出口和進口增速17.7和16.7個百分點。民營企業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增長34.1%,高于同期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26.9個百分點。機電產品進出口外商投資企業、國有企業占比分別比去年同期減少2.1和1個百分點。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外資企業、國有企業占比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0.5、2.7個百分點。
(四)中西部地區機電產品進出口增勢迅猛,東部地區增速放緩。1-10月,中西部地區出口增長52.3%,高于同期全國機電產品出口增速43.8個百分點。占機電產品進出口88.7%的東部地區進出口增長3.3%。西藏、河南、貴州、重慶進出口增長迅速,分別增長1.8倍、1.6倍、1.2倍、1.1倍。進出口額前三位的廣東、江蘇、上海,分別增長6.4%、1.7%、-0.2%。
二、積極推動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穩增長轉方式
(一)完善政策體系,保持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平穩增長。繼續貫徹落實“十二五”期間促進機電產品出口、積極的進口促進戰略、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四個指導意見,細化各項政策措施。
(二)夯實載體,做好基地認定與建設工作。加強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國家船舶出口基地建設。認定國家摩托車及零部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和基地企業,積極支持基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基地管理,出臺管理辦法。召開全國船舶出口工作會議和首屆生物醫藥創新基地聯席會議。
(三)規范重點產品出口秩序,加大結構調整力度。進一步規范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2006年至2012年10月,摩托車、汽車出口企業數量分別從850家和1340家減少到408家和653家,出口平均單價分別從311美元和9624美元上升到522美元和13458美元。進一步完善電信競爭自律公約。指導電力、軌道交通、建材、冶金裝備四大行業主要企業簽署競爭自律公約。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以標準和認證為重點,引導和鼓勵企業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標準,參與國際標準制訂和修訂。
(四)大力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積極推動企業國際化發展。鞏固傳統市場,引導機電出口企業開拓新興市場。組織辦好第六屆中國國際汽車零部件博覽會、機博會、制博會等專業展會。鼓勵企業建立健全境外營銷網絡,完善售后維修服務。
(五)實施積極的進口促進戰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支持企業進口先進技術、重要裝備及緊缺資源性產品。加強服務,推動進口便利化。及時調減55個海關商品編碼的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目錄。加強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工作,進一步規范國際招標投標市場,維護國際招標的公平與公正,確保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積極敦促美歐放寬對華出口管制。成功舉辦中美高技術貿易研討會。穩妥推進出口管制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產業利益。
(六)完善加工貿易政策,穩步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承接轉移。加快轉型升級示范區、試點城市和示范企業建設,落實珠三角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區工作的指導意見,支持蘇州海關特殊區域整合和功能拓展。加快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建設,加快建立重點承接地評價指標體系,對44個承接地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研究培育承接轉移示范地的認定標準和條件。會同有關部委和廣東省政府,在東莞舉辦首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搭建促進加工貿易企業內銷平臺。
(七)繼續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建立政策支持體系和工作機制。參與制訂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產品和服務目錄,牽頭制訂我部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重點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加強多雙邊高技術領域經貿合作與交流。積極推動中意、中以、中英等多雙邊高技術合作,建立中意高技術合作工作組并舉行首次會議。以中英航空合作為平臺,推動雙邊航空航天合作。
(八)完善機制,各項基礎工作扎實推進。加強對機電、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和加工貿易形勢分析和全年預測。深化產業聯系機制工作。出臺《商務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健全產業聯系機制的指導意見》。召開產業聯系機制座談會,加強與重點行業在信息交流、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