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10 月10 日,財政部發布消息表示,中央財政撥付2012年進口貼息資金今年達到25 億元,同比增長25%,用于鼓勵先進技術設備、重要原材料、關鍵零部件及元器件進口,促進貿易平衡發展。
進口貼息是中央財政對企業進口列入《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中的產品、技術,以貼息方式給予支持的專項資金,財政部以及國家發改委會發布列入進口貼息范圍的產品名單。申請進口貼息的企業應在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和惡意拖欠國家政府性資金行為。申請該部分資金的進口產品應當是上年度已完成進口報關,申請進口貼息資金的技術應當是上年度期間執行合同,并取得銀行出具的付匯憑證。
按照財政部和商務部的規定,單戶企業的進口貼息資金最高限額為3000 萬元,超過此限額對應的本金部分不予貼息。與此同時,申請進口貼息資金的企業不能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騙取進口貼息資金,也不能挪用或截留侵占該部分資金。財政部數據顯示,自2008 年設立進口貼息資金以來,中央財政已累計撥付該項資金95 億元,帶動國家鼓勵產品進口額1113.52 億美元,平均1 元人民幣拉動近12 美元進口。按此估算,今年以來財政部撥付進口貼息拉動約300 億美元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