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我國電動汽車的發展方向終于清晰,“純電驅動”將成為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的發展方向。其中,電池、電機、電控等一系列技術有待獲得重點發展。
日前,《科技日報》受權發布了《電動汽車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摘要)》。
“純電驅動”技術路線明確
技術路線上,《規劃》明確指出,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角度看,發展電氣化程度比較高的“純電驅動”電動汽車是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的發展方向和重中之重。要在堅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過渡與轉型”并行互動、共同發展的總體原則指導下,規劃電動汽車技術發展戰略。
在技術路線上,近期(2010-2015),將盡快推進混合動力技術的應用,發展小型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車;中期(2015-2020),將在混合動力技術得到廣泛應用的基礎上,加大小型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推廣力度;在2020年之后,純電驅動技術將逐步占據主導地位,通過發展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大幅度降低排放。
為此,“十二五”期間,我國電動汽車將確立“純電驅動”的技術轉型戰略,發揮我國的有利條件和比較優勢,面向“純電驅動”實施汽車產業技術轉型戰略,加快發展“純電驅動”電動汽車產品。
具體來看,“十二五”期間,我國電動汽車的發展,在城市公共用車和私人小型轎車上優先發展“純電驅動”電動汽車,啟動大規模市場;然后滾動發展,逐步擠占中高檔燃油轎車這一市場空間。
鋰電池將實現產業化突破
在“十二五”期間的科技創新的重點任務中,《規劃》指出,要緊緊把握汽車動力系統電氣化的戰略轉型方向,重點突破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核心技術,以及電動汽車整車關鍵技術和商業化瓶頸。
《規劃》提出,要以動力電池模塊為核心,實現我國以能量型鋰離子動力電池為重點的車用動力電池大規模產業化突破。《規劃》要求促進動力電池模塊化技術發展,帶動關鍵材料國產化;建立以動力電池模塊為核心的產品自動化生產線;實現車用動力電池模塊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為支撐純電驅動電動汽車的商業化運營模式提供保障。
在電機方面,《規劃》要求面向混合動力大規模產業化需求,開發混合動力發動機/電機總成和機電耦合傳動總成,形成系列化產品和市場競爭力,為混合動力汽車大規模產業化提供技術支撐。
在電控領域,《規劃》提出重點開發先進的純電驅動汽車分布式、高容錯和強實時控制系統,高效、智能和低噪音的電動化總成控制系統,電動車的車載信息、智能充電及其遠程監控技術,滿足純電動汽車大規模示范需要。
在上述三項核心技術之外,《規劃》還提出,到2015年左右,在20個以上示范城市和周邊區域建成由40萬個充電樁、2000個充換電站構成的網絡化供電體系,滿足電動汽車大規模商業化示范能源供給需求。
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先后7次提到汽車業,雖然不及去年的23次,不過焦點卻相當集中:7次當中,有3次就以幾乎相同的語言反復強調,要“大力培育”、“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分析人士認為,溫總理的這番表態可能意味著,過去眾多懸而未決的問題,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答案,新能源汽車或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3年前:新能源占5%
2009年,國務院公布的《汽車產業調整振興規劃》提出:三年內形成50萬輛純電動、充電式混合動力和普通型混合動力等新型汽車產能,新能源汽車銷量占乘用車銷售總量的5%左右。不過,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不完全統計,即使在2011年,汽車整車企業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分別僅為8368輛和8159輛,與三年前的規劃大相徑庭。
盡管如此,2010年出臺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征求意見稿依然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0萬輛,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乘用車年產銷量的50%以上。該規劃被公布后,不少評論認為,“500萬輛”的目標太過激進。
2011年4月在杭州發生的純電動汽車自燃事故,更是讓外界開始思考,在大躍進般的“跨越式”發展中,如何避免盲目的冒進行為。而溫州動車事故,更是將集體反思推到更深的層面。
溫總理:關鍵問題未明確
2011年5月底,溫家寶總理在中國科協第八次全國會議上發表講話稱,新能源汽車“發展方向和最終目標是什么,現在重點發展的混合動力車和電動車是不是最終產品,并不十分明確。發展新能源汽車下一步要集中解決哪些問題,包括技術路線問題、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投入問題、政策支持問題,必須盡快明確下來。”
他當時分析認為:“混合動力車現在有了一些進展,但技術上與發達國家還有較大差距。電動車開發剛剛起步,總體上還處于初級探索和跟蹤外國技術階段,主要設備和材料都依靠進口。”
在過去,部分專家學者宣稱,中國新能源汽車業跟國外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可以把握歷史機遇,最終實現“彎道超車”。溫總理的發言表明,政府高層對于上述鼓舞人心的樂觀言論,仍然保持著清醒的認識。
也許,正是因為經過廣泛的討論和思考,從政府到民間開始達成了部分共識。據悉,“500萬輛”的新能源規劃目標,在后來上報的規劃中已經不再提及。
讓人感到費解的是,彼時,業內對于什么類型的產品能被稱為“新能源汽車”,還存在不小的爭議。直到去年8月,經過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反復論證,中國新能源汽車定義的適用范圍最終明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為新能源汽車;非插電式普通混合動力汽車,則被劃為“節能汽車”。
新目標:純電動占1%
如今,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先后三次提到要“大力培育”、“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無疑向外界發出了明確的信號:即使具體目標有所調整,可是努力的方向保持不變。
不知是否巧合,就在此前兩天,科技部公布的《電動汽車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明確指出,發展電動汽車是提高汽車產業競爭力,保障能源安全和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途徑,發展電氣化程度比較高的“純電驅動”電動汽車,是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的發展方向和重中之重。按照規劃,“十二五”的一個重要目標,是純電驅動汽車銷量達到同類車型總銷量1%左右。
業內人士認為,溫總理去年在中國科協會議上提到的幾大疑問,似乎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答案。
打造新能源汽車,其實已經成為汽車企業獲準成立、異地建廠的先決條件之一,上海大眾“天越”、一汽大眾“開利”、北京現代“首望”、東風日產“啟辰”、東風悅達起亞“典悅”等合資企業自主品牌,都不約而同地把純電動汽車排上了規劃日程;比亞迪、長安、眾泰、海馬等自主品牌的純電動汽車,則已提前一步投入實際運營;而更多的企業,則正在低調地進行類似的謀劃。
一個人在找準方向、調整步伐后,很可能會走得更穩、更快,希望“中國號”新能源汽車也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