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
(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不斷完善。
截至2011年6月30日,我國網民規模已達4.85億,互聯網普及率達36.2%。全社會電子商務應用意識不斷增強,網絡購物、網上支付和網上銀行使用率分別為35.6%、31.6%和31%,用戶規模分別達到1.73億、1.53億和1.5億。2010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4.5萬億元人民幣。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初步形成,電子商務相關政策、法律、規章和標準相繼出臺,電子商務市場逐步規范,電子商務支撐體系不斷完善。
(二)電子商務應用日益深化。
電子商務在我國各個經濟領域的應用不斷拓展,應用水平不斷提高,正在形成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態勢。大型企業網上購銷比重逐年上升,部分骨干企業實現了在線交易、支付及物流局部集成應用。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普及率迅速提高,2010年,我國中小企業網上交易和網絡營銷利用率達到42.1%,網絡零售交易額達5231億元人民幣,相當于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3.3%,成為拉動消費需求、優化消費結構的重要途徑。
(三)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迅猛。
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信用服務、電子支付、物流配送和電子認證等電子商務服務業持續快速發展。2010年,我國電子商務信息、交易和技術服務企業已達2.5萬家,第三方支付額已達1.01萬億元人民幣,社會物流總額達到125.4萬億元人民幣,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達23.4億件,有效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持有量超過1530萬張。
二、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尚不完善,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服務監管體系、信用體系、統計監測體系、產業投融資機制亟待建立。
(二)網絡購物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犯罪現象時有發生,網絡交易糾紛處理困難,安全、便利的網絡購物環境還不完備。
(三)電子商務應用在地區、城鄉和企業間發展還不平衡,農村、中小企業和傳統流通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亟待扶持引導。
(四)電子商務服務業尚處成長期,商業模式、服務水平和服務范圍有待拓展提高,技術和市場還面臨一定風險。
三、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為目標,以應用電子商務推動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為出發點,完善發展環境,提高應用水平,加快產業帶動,加強示范引導,走出一條既符合國際電子商務發展規律,又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道路。
(二)基本原則。
促進融合。支持傳統流通企業開展網上營銷,推動線上、線下資源互補;鼓勵網絡零售平臺企業開放平臺,發展物流基礎設施,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服務業融合發展。
示范引導。創建電子商務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支持引導欠發達地區、行業和企業應用電子商務。
產業帶動。鼓勵電子商務產業鏈協同發展,促進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擴大對外貿易,拉動國內消費需求。
規范發展。建立完善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電子商務法規、標準和統計監測體系,規范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
政策支持。制定科學合理、符合本地區發展實際的電子商務行業管理政策,為支持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三)主要目標。
到2015年,電子商務法規標準體系基本形成,協同、高效的電子商務管理與服務體制已經建立,規范、誠信的電子商務交易環境逐步完善;電子商務成為企業拓展市場、推動“中國制造”轉型升級的有效手段、消費者方便安全消費的重要渠道;電子商務服務業形成規模,成為我國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年,我國規模以上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比率達80%以上;應用電子商務完成進出口貿易額占我國當年進出口貿易總額的10%以上;網絡零售額相當于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9%以上。
四、工作任務
(一)完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完善電子商務政策支撐體系。支持各地結合本地區電子商務發展實際制定財政、稅收政策,吸引電子商務企業聚集發展。
2.建立電子商務法規標準體系。針對電子商務交易、信用、物流、供應鏈協同、融資服務等環節,制訂一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開放性、兼容性的法規、規范、標準,維護電子商務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風險。
3.建立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和統計監測網絡。定期開展電子商務統計,建立信息發布制度,及時準確反映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總體規模、結構變化、發展水平、發展趨勢和存在問題,為政策制定提供可靠依據。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制訂電子商務信用規范,指導建立電子商務糾紛投訴與調解機構,鼓勵實名投訴與消費維權,加強消費監督;支持建立覆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全國信用信息數據庫,鼓勵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信用信息共享;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按照獨立、公正、客觀原則,對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經營主體開展信用評價與認證服務;支持行業組織開展信用自律。
5.完善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結合城市商貿流通體系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配送體系建設,鼓勵整合利用現有物流配送資源,建設物流信息協同服務平臺和共同配送中心,完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體系。
6.加強電子商務國際交流合作。擴大電子商務對外交流合作渠道,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上海合作組織、東南亞國家聯盟等國際與區域組織中的電子商務工作,參與國際電子商務規則標準的研究制訂,支持跨境合作區的電子商務應用。
(二)重點鼓勵發展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
充分認識電子商務服務業對電子商務發展的拉動作用。引導鼓勵中小企業應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開拓國內外市場。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與有條件的省(區、市)建立區域性電子商務平臺。鼓勵各地結合產業發展特色,建設行業電子商務平臺,擴大區域產業影響,帶動產業集群發展。鼓勵發展第三方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建設。
(三)深化普及電子商務應用。
1.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商品流通和擴大消費。
應用電子商務促進傳統流通企業轉型升級。鼓勵國內大型商場、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和專業市場建立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交易;引導支持網絡零售平臺向中小流通企業開放;鼓勵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城市舊貨交易,向城市社區提供家政與日用消費品服務,促進社區便利消費與循環經濟發展。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到中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建立采購與物流基地,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鼓勵肉菜、酒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企業應用物聯網、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創新追溯模式和流程,提高追溯精度,增強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有關規定,審慎推動酒類、藥品等特殊商品在流通中創新應用電子商務,并保障消費安全。
加強生產資料流通領域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生產資料市場監測、調控和行業統計體系,推動重要生產資料領域電子商務建設,普及行業應用水平。